本行的管理合伙人鍾國輝律師獲委任為《建築物管理條例》上訴審裁小組主席

發展局副秘書長行使行政長官授予的權力,委任本行的管理合伙人鍾國輝律師為上訴審裁小組主席,任期為3年,自2015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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